2011年,市民委(宗教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心,全面实施《大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任务安排,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依法行政,对于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更关系到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
1.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机制。委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和维护民族宗教稳定作为全委(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部署,稳步推进。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前不久新的“三定”人员岗位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政法处,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我委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并专题研究制定了《大连市民委(宗教局)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部门责任,明确责任人。在2011年初市政府召开的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肖盛峰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强调;在年度全市民族宗教总结工作会上,王先基主任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分管主任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委(局)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2.建立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把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明确了考核细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日常考核和全年工作考核。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被纳入年度处室效绩考核和个人年终考评。对2010年度我委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委领导班子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对整改措施进行了研究并要求认真落实,不断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了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对科学决策与工作安排、行政效能和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作了细致的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能、遵章守纪、规范行为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解决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运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每日要事汇报制度、每月工作督办制度、半年工作进度汇报制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等,由政法处牵头,强化责任追究。
4.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我委(局)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在委“三定”方案中,明确政法处承担委(局)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政法处编制3人,为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和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具体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素养。一是加强委(局)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为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2011年度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三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纲要》、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学习中,委领导能够率先垂范,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只要是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都主动参加,基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愿意学的良好风气。为检验学习效果,我们把法律、政策法规知识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从而推进了学法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二是积极协调引导,督促各区市县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不仅使广大基层干部及时掌握了宗教政策、法规,加强了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促进了区市县机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素养。三是以老带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为加强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实践能力,确实使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采取以老带新的形式,让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通过具体执法检查实践帮带新同志提升依法行政素养,进一步促进了执法人员队伍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强化宣传,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
依法行政,不仅需要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这个主体,同样也需要一个群众普遍知法、懂法、守法的环境这个客体。为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环境,从强化“客体”方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利用好民族宗教重大节日做好法制宣传。我们利用每年一度的“开斋节”、“圣诞节”、“朝鲜族文化艺术节”等民族、宗教节日,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和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政策法规宣传更有针对性。二是利用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日、法制宣传月、城市民族工作推进会等时机,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制作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信教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为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市各级民族宗教部门普遍借助宣传面广的新闻媒体、局域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的机会,向他们详细讲解民族宗教政策,讨论交流普及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方式方法;借助全市法制集中宣传活动时机,委派专人负责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一年来,我们共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民族宗教信息137条。四是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培训教育力度,不断优化依法行政的环境。据统计,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各类培训班32期,发放资料40000多份(册),培训人数8600多人(次);9月份,结合城市民族工作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区市县民宗部门,制作政策法规宣传展出版面197块,横幅50余条,印制《民族工作知识》手册1200本,参加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群众近10万人,取得了扎实的宣传效果。
四、完善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证件按规定进行年审,执法人员到基层检查工作,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不断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确保了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申报。在规范性文件的处理上,严格按照程序,每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都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的程序实施,杜绝出现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确保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方面尚存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部门法制化建设水平。二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基层干部调动频繁,需不断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在加强保密工作前提下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工作建设。
2012年,我委将在坚持推进部门法制化建设,坚持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继续深化文明执法活动,确保正确执法和文明执法。组织民族宗教系统各级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总之,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趋势,一直备受委(局)党组的重视。一年来,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总体安全稳定,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今年,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还专文转发了我市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先进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分不开,更与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分不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因此,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固强补弱,开拓进取,使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