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委(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委(局)共发布信息40条。
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6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12.5%;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12.5%;发布政务信息12条,占总数75%。目前,2003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http://mzw.dl.gov.cn网上或到机关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委(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7条,网上受理2条,信件受理5条,在机关当面受理10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问题,其中,已经公开的10条,占总数的59%;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7条,占总数的41%。
答复申请以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和其他形式,通过网上、当面答复、电话答复,平均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超时现象。目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8年,由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和行政诉讼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市民委(宗教局)成立了由王先基同志任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市民委(宗教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于2008年10月28日在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发布。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民委(宗教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并与民心网建立链接,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公众交流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
二是办好民族宗教信息。扩大信息的发放范围,可以上网的信息一律上网发布。
三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民委(宗教局)着手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已经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联络员。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为我委(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有时网站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三是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决心在明年以至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提高各类人员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加强检查督促,定期维护政务公开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网站公开信息是;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责任心,坚决杜绝工作中时紧时松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