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基本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

设定依据

配合或辅助部门

备注

1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检查

市民族和宗教局政策法规处

1.无《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等行为;

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行为;

3.不具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12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四条第一款: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来源: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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