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2日至12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族和宗教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族和宗教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反馈会后第二天,我局召开党组(扩大)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完全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23年2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主要领导作了巡察整改动员讲话,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工作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3月13日,局党组以党内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了3 份文件,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3月15日,我局召开了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从党和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有差距”等三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进行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放进去,深入剖析思想、查找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开出了高质量,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于2023年3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又在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多次修订完善,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案》。《方案》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整改工作调度会、干部大会等16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巡察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扛起责任,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针对巡察整改内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巡察整改末端落实。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全面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把抓好集中整改和全面整改结合起来,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等相结合,改进工作、改进作风、改进面貌,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加强,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虎头蛇尾、上热下冷,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发生。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周调度会议制度,局党组成员亲自主持,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情况,研究解决遇到问题,先后召开会议研究涉及巡察整改议题事项15项。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巡查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局党组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46条具体问题表现,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从党和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深入,推动我市民族和宗教领域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不深不透”的问题。
(1)局党组修订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了相关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学习1次,每次学习后都安排研讨交流。(2)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了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相关学习内容,并规定每季度都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3)举一反三,完善了《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各支部落实每周三半天学习制度,及时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学习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制定了机关讲坛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知识学习;(4)为切实解决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还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邀请市委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孙军来我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全体机关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讲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部署要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的问题。
(1)成立了宣讲团,制定完善了《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宣讲工作方案》。(2)区分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三个层次,先后组织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培训。(3)召开了宗教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关于“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韧劲不足”的问题。
(1)我局制定了“辽宁省基层宗教信息管理”等APP和微信小程序培训方案,并于3月15日、30日,4月13日、27日和5月16日,充分利用辽宁省宗教工作指挥调度系统,分别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四员”参加全省培训,累计有1500余人次参加。(2)进一步发挥辽宁省宗教工作指挥调度系统作用,针对“使用率较低”问题,提高APP和微信小程序使用率,每月至少2次开展学习培训。(3)根据省有关部门“14个统一”有关内容,梳理出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14个统一相关内容;结合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理清行政权力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4)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指导区市县民族宗教部门全面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召开县区民族宗教科长业务培训会,部署14个统一相关内容,推行标准模式。(5)制定《办事不找关系指南》,进一步明确基本工作流程。(6)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办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县区民族工作部门的干部组织业务培训,现已实现让办事群众只跑一次目标。(7)结合我市宗教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大连市宗教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指南》,通过大连干部学习在线平台和中国法制教育网等,组织宗教干部开展专题执法工作培训,切实提升宗教干部的执法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的认识不够高,加快民族地区振兴发展尚有差距。
一是关于“民族地区帮扶项目牵引作用还不强”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民族扶持资金项目监督检查记录》,增设“问需问计问效情况”,落实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民族乡镇调研制度,多次赴民族乡镇调研,4月召开大连市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补助经费项目评审会,5月批复年度重点实施项目13个;形成《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品质,助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的调研报告。(2)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组织全市民族乡(镇、街道)民族工作干部赴石河街道石河村,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引领乡村振兴”主题参观践学活动,大家边走边学边交流,互相取长补短,有形有质有效地促进民族乡村发展。(3)组织召开了民族乡村振兴发展座谈会,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提高基层民族乡镇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大连市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与有关高校联合深入民族乡村调研,探索建立实践基地,开启校地合作模式。(5)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修订完善《大连市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确保民族扶持资金项目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二是关于“民族地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沟通,起草了《大连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会签之中。(2)到有关民品生产企业实地调研,开展入企业服务和检查指导工作,积极宣讲国家民族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形成人人宣传民族政策的良好氛围。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8月底前完成。
3.推进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斗争精神不强,严守安全稳定发展底线成效不明显。
一是关于“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能力还不强”的问题。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按照相关要求,依据市委有关部门文件,制定应对处置工作预案,从制度上规范互联网宗教舆情应对办法。(2)进一步加强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依托省指挥调度系统组织全市宗教工作“四员”队伍开展互联网信息专题培训,解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其甄别处置能力。(3)建立台账,加强对已取得和未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4)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网络信息审核员工作约谈,同时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提高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重视程度和舆情处置能力。
二是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下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细化排查内容和要求,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2)下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知,指导各区市县、先导区民宗部门组织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确保场所安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
(1)召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上级通报精神,党组成员、业务处长进行自我剖析,研究整改措施。并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修订《中共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党组决策行为。(2)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述职述廉内容规范指导、提醒和把关。(3)组织开展了“学法规、用法规、以案促改”教育活动,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规党纪,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源泉,更大程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警示教育作用弱化”的问题。
(1)制定了《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五一”等节点,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传达学习各级纪委通报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反面教训,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氛围。(2)与相关人员普遍开展谈话提醒一次,要求进一步端正认识态度,增强遵章守纪意识;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到我市地铁五号线青云街站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参观践学,真正做到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职能部门履行职能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修订完善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和评先选优工作实施细则,发挥组织人事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评先选优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2)配合派驻纪检组在职能监督方面发挥作用,采取经常列席会议、驻点指导方式,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巡察整改开始以来共邀请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4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一是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1)召开党组会,修订完善了《大连市宗教工作特费管理办法》,将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将“指导区(市、县)对不称职人员做出调整”列入条款。(2)对照当时的管理办法,重新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加强监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我局对照当时的管理办法,重新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加强监管。(2)认真组织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意识,规范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3)对全局机关干部公务卡进行全面清查,为没有公务卡4名干部进行补办公务卡,充分发挥公务卡作用,规范财务秩序。(4)重新修订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费补助管理办法》《大连市宗教工作特费管理办法》。(5)修改完善了《市财政拨付的宗教团体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6)指导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开展讲经说法、庆祝建党102周年书画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三爱”“四史”教育等活动,加快推进经费使用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多次召开协调会、党组会,研究分析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和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交流促进会现状,明确工作流程和方法;与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两个协会注销问题。(2)宗教文化交流协会注销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交流促进会注销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8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
一是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重形轻效”的问题。
(1)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1)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切实提高班子成员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意识。(2)进一步完善《市民族和宗教局党组议事规则》,并提出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事项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一是关于“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
(1)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到位。(2)制定了“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方案,各支部坚持以党建引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处室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找准本支部党建与业务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总结梳理工作做法和特色、亮点,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经验做法,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1)按期组织召开了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包括志愿服务活动在内的年度各项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提高志愿服务意识。(2)利用今年开展纪念学雷锋活动60周年之际,制定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志愿服务活动。(3)在今年组织开展的3次志愿服务活动中,落实签到机制,建立了参加人员签到表,明确应到尽到要求。(4)举一反三,建立和健全党员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及相关活动频度与年度公务员评选考核挂钩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见实见效上有偏差”的问题。
(1)组织各支部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重要意义。(2)协调召开民族商贸座谈会,为民族企业发展搭建外贸交易平台,畅通交流渠道,解决民族企业生产销售渠道不畅问题。(3)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效机制,为民族学校师生群众性活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提供帮助,并在今后坚持每年选取2个以上项目作为我局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举措,并抓好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新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支部中开展“一线筑垒”工程的实施方案》,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增强遵守制度意识,明确落实责任措施。(2)坚持落实每季度一次党课制度,结合处室党员思想实际和年度工作,由支部书记及时组织开展党课教育;按照规定,举一反三,建立检查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并坚持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一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我局召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制定《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流程》《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公务员晋升职级评选推荐工作流程》《大连市民族和宗教局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规范》,规范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中民主推荐工作。(2)建立了制式考核记录本,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确保考核制度的严肃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我局召开党组会,学习《大连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与证件管理暂行办法》(大委组传〔2017〕87号)要求,修订《市民族和宗教局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要求妥善保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审签单,严格规范出入境管理。(2)制定了《市民族和宗教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族和宗教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3)加大投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所有散放材料均已收入干部人事档案,并已聘请第三方开展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需提升”的问题。
(1)我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进一步学习了《大连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敬业奉献精神。(2)制定了《市民族和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九项措施》。(3)重新修订完善《市民族和宗教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族和宗教局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运用好工作考核等手段,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1.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局党组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落实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不断强化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抓实巡察整改与年度重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与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2.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体现在改进和推动工作上。局党组将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主题教育,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切实把主题教育激发出的干劲热情转化为抓好巡察整改和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努力为我市加速推进新时代“两先区”建设,奋力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跳高队”“辽沈战役”急先锋,营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二是围绕工作主线,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精细谋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拿出有效落实举措,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扎实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宗教工作扎实开展。突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工作重点,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导”的水平,扎实推进“四进”等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进一步深化宗教治理努力实现宗教工作由治标向治本深化、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推动我市宗教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我局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以德能勤绩廉考察使用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族和宗教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推动我局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11—83766711 0411—83767793 电子邮箱:2450673453@qq.com
中共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