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和宗教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纳入“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举办3期法治专题学习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民族宗教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和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及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部门职能履行,取消“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义工培训班审批”事项,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后续监管,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稳、管得好、有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梳理编制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实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开证明事项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区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完善办事指南,基本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同标准办理。会同市营商局推动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一件事一次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全省民族运动会服装购买等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依法做好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稳妥有序开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等的专项清理工作,按时全面报送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结果。

(三)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制定相关文件中,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运用专题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着力把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涉企检查1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印发《关于严格行政执法证件使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通知》,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推动民族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法建立并公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组织机关5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五)有效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

着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各处室主体责任,设定专人负责防范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稳妥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指导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普新区,妥善处置各类信访、电话、网络投诉65起,协调解决群众诉求、解答政策咨询近380件(次)。全年未发生行政争议,没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按期办复司法建议。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板报专栏、知识竞赛、发放学习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在宗教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宗教界人士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和政策法规培训,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报、网、微、屏”等全媒体传播体系,在中国民族报、国家民委微信公众号、大连日报、大连晚报、大连电视台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工作经验、典型做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市县两级民族宗教系统45名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在线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全年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时限回复。按时发布市民族和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18条,通过“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330条。在大连日报、大连晚报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登载民族宗教事务相关文章20余篇。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开展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等政策解读,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3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民族和宗教委报告上一年度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研究提出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办法举措,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在民族宗教领域落到实处。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经常性地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联合执法、法治培训等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调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2023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实施纲要》安排,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抓法治,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要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推动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着力防范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四要在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上下功夫,加强机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和监督,建立退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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