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宗委转发的财政部、国家民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省民宗委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任务)分配指标和项目指南的函》(辽民宗函〔2021〕20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民族和宗教局党组研究,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资金分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0411-83767005
附件:大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任务)分配计划表
大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4日
大连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任务)分配计划表
序号 | 区市 | 资金额度 (万元) | 资金使用方向 | 备注 |
1 | 庄河市 | 320 | 民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 |
2 | 金普新区 | 128 | 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 | |
合 计 | 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