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大政公领发〔2020〕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里程碑式的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是开启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程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自身理念转变与流程再造,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力争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两先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为民。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坚持把企业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效果的重要标准,突出主动服务、便民快捷,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2.坚持依法规范。严格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履行法定公开义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3.坚持精准施策。针对公开内容不全面、不深入,回应关切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实现政府信息精准定制和推送,提供优质政务公开服务,打通利企便民的“最先一公里”和执行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4.坚持突出重点。将政策解读回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等摆在年度工作的更加突出位置,明确步骤、找准方法,集中力量抓重点,统筹全面促提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六稳”“六保”。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至一个新水平,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政民互动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政务公开新格局。深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制度,公开范围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公开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据共享水平明显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融合。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

(一)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公众列席政府会议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认真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解读。严格政策解读材料审签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在向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六稳”“六保”等政策文件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发布,政府网站发布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在线访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提升经济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推动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

(一)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全面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立改废情况,并动态更新,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最新版权责清单以及各行政机关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集中发布“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题栏目,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文件。9月15日前,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本部门已出台、可公开的政策文件报送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须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特别是相关部署、举措公开工作,并做好解读,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各预案编制单位要依法公开各类不涉及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常识宣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积极宣传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四)妥善办理涉及疫情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依法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地区、相关部门,按时序完成《大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节点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落实省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作为建立国家试点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责任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在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和要求下,开展养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公开事项中共性信息内容及其公开渠道、展示形式、信息保障等建立统一标准,编制养老服务领域全省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认真落实好省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的合法性和便民度。完善依申请办理全链条管理的制度设计,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一录入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编制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建立统一规范、依法合规的答复模式和文书格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原则上,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提升服务窗口及8890平台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完成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医保、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行业的市级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2020年9月底前,负责核实各相关单位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栏目发布的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文旅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大连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

七、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维护

(一)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底前,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风格样式集约整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构建信息资源统筹管理的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对平台各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实现统一分类、统一调用,推动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9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0%,新上线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八、夯实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工作基础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向其上级部门备案。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机构建设。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需在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三)强化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

(四)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指标。优化第三方评估,禁止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