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教
 
 办 事 指 南

  更改民族成份程序

  1、更改人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申请更改;

  2、所在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按审核更改人所具备的条件,对合乎条件者发给民族成份更改证明;

  3、申请人拿更改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民族成份。

  办事依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办事机构:各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